信托撤销的后果

2024-05-19 19:44

1. 信托撤销的后果

法律分析:1、信托关系的消灭,信托终止,信托法律关系消灭。信托终止的效力只对将来,而不能溯及既往。2、信托财产的归属信托终止的,信托财产归属于信托文件规定的人;信托文件未规定的,按下列顺序确定归属:(一)受益人或者其继承人;(二)委托人或者其继承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六条 继承权男女平等。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信托撤销的后果

2. 信托可以提前终止吗?

提前终止的情形很多,主要有:
(1)信托计划的存续违反信托计划目的
(2)信托计划目的已实现(信托财产全部变现)或者无法实现;
(3)信托计划被撤销;
(4)信托计划的所有受益人和受托人一致同意终止信托计划;
(5)全体受益人放弃信托受益权;
(6)受托人职责终止,且未能按照《信托合同》约定产生新受托人;
(7)遇不可抗力或法律法规要求终止的。
如果你想问的是某个单个投资人是否可以随时退出,主要看信托合同的约定,大部分信托合同会约定“不得提前赎回”,少数自由度高的短期资金运用型或资金池信托项目可以随时赎回,不过那样收益就很小了。

3. 家族信托一旦设立可以撤销吗

法律分析:在一定情况下,家族信托可以撤销。信托法通常会明确授权债权人在一定条件下可以申请撤销信托,以保护其自身权益。而债权人行使申请撤销权需要具备三个条件:一是债权人与委托人的债权债务关系在委托人设立信托前已经存在;二是委托人以自己的财产设立信托导致其无法清偿债务,损害了债权人的权益;三是委托人依法向法院提出撤销信托申请。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四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四十六条 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以虚假的意思表示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第一百五十三条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五十四条 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五百零五条 当事人超越经营范围订立的合同的效力,应当依照本法第一编第六章第三节和本编的有关规定确定,不得仅以超越经营范围确认合同无效。

家族信托一旦设立可以撤销吗

4. 家族信托可否撤销

法律分析:在一定情况下,家族信托可以撤销。信托法通常会明确授权债权人在一定条件下可以申请撤销信托,以保护其自身权益。而债权人行使申请撤销权需要具备三个条件:一是债权人与委托人的债权债务关系在委托人设立信托前已经存在;二是委托人以自己的财产设立信托导致其无法清偿债务,损害了债权人的权益;三是委托人依法向法院提出撤销信托申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四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四十六条 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以虚假的意思表示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第一百五十三条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五十四条 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五百零五条 当事人超越经营范围订立的合同的效力,应当依照本法第一编第六章第三节和本编的有关规定确定,不得仅以超越经营范围确认合同无效。

5. 家族信托一旦设立可以撤销吗

法律分析:在一定情况下,家族信托可以撤销。信托法通常会明确授权债权人在一定条件下可以申请撤销信托,以保护其自身权益。而债权人行使申请撤销权需要具备三个条件:一是债权人与委托人的债权债务关系在委托人设立信托前已经存在;二是委托人以自己的财产设立信托导致其无法清偿债务,损害了债权人的权益;三是委托人依法向法院提出撤销信托申请。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四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第一百四十六条 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以虚假的意思表示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第一百五十三条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第一百五十四条 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第五百零五条 当事人超越经营范围订立的合同的效力,应当依照本法第一编第六章第三节和本编的有关规定确定,不得仅以超越经营范围确认合同无效。

家族信托一旦设立可以撤销吗

6. 信托可以提前终止吗

提前终止的情形很多,主要有:\x0d\x0a(1)信托计划的存续违反信托计划目的\x0d\x0a(2)信托计划目的已实现(信托财产全部变现)或者无法实现;\x0d\x0a(3)信托计划被撤销;\x0d\x0a(4)信托计划的所有受益人和受托人一致同意终止信托计划;\x0d\x0a(5)全体受益人放弃信托受益权;\x0d\x0a(6)受托人职责终止,且未能按照《信托合同》约定产生新受托人;\x0d\x0a(7)遇不可抗力或法律法规要求终止的。\x0d\x0a如果你想问的是某个单个投资人是否可以随时退出,主要看信托合同的约定,大部分信托合同会约定“不得提前赎回”,少数自由度高的短期资金运用型或资金池信托项目可以随时赎回,不过那样收益就很小了。

7. 家族信托一旦设立可以撤销吗?

法律分析:
在一定情况下,家族信托可以撤销。信托法通常会明确授权债权人在一定条件下可以申请撤销信托,以保护其自身权益。而债权人行使申请撤销权需要具备三个条件:一是债权人与委托人的债权债务关系在委托人设立信托前已经存在;二是委托人以自己的财产设立信托导致其无法清偿债务,损害了债权人的权益;三是委托人依法向法院提出撤销信托申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四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四十六条 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以虚假的意思表示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第一百五十三条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五十四条 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五百零五条 当事人超越经营范围订立的合同的效力,应当依照本法第一编第六章第三节和本编的有关规定确定,不得仅以超越经营范围确认合同无效。

家族信托一旦设立可以撤销吗?

8. 家族信托可否撤销

在一定情况下,家族信托可以撤销。信托法通常会明确授权债权人在一定条件下可以申请撤销信托,以保护其自身权益。而债权人行使申请撤销权需要具备三个条件:一是债权人与委托人的债权债务关系在委托人设立信托前已经存在;二是委托人以自己的财产设立信托导致其无法清偿债务,损害了债权人的权益;三是委托人依法向法院提出撤销信托申请。
一、公益信托业务分类
1、申请
为了一定的公益目的设立信托,委托人、受益人均可以提出申请,以简化手续,方便当事人设立公益信托。委托人只有一人或者数人的,可以直接向公益事业管理机构提出设立公益信托的申请;委托人人数众多,或者是不特定的社会公众的,宜由受托人提出申请。
2、转移
公益信托设立申请经公益事业管理机构批准后,信托财产由委托人转移给受托人,信托成立。
3、运用
基于对信托财产保值增值的目的,受托人管理运用信托财产,每年编制信托事务处理情况及财产状况的报告,经信托监察人认可、公益事业管理机构批准后,予以公告;按照信托文件规定将信托资产或(和)收益交给受益人。
4、监管
信托监管包括对信托财产运用的监管和对受托人的监管,对信托财产的监管是公益事业管理机构有义务检查受托人处理公益信托事务的情况及财产状况;对公益信托受托人的监管包括:受托人未经公益事业管理机构批准不得辞任和受托人违反信托业务或者无力履行职责的,由公益事业管理机构变更受托人两点。
5、终止
信托期满,公益信托终止,受托人应当及时将终止事由和终止日期报告公益事业管理机构;公益信托终止后,受托人应当做出清算报告。
二、信托财产权是什么?
信托财产权,是指在信托关系中,委托人、受托人、受益人对信托财产享有的权利的总和。信托将信托财产权占有、使用、收益、处分权能加以分割,委托人、受托人享有占有权、使用权、处分权,受益人享有收益权。
信托财产权的内容为:一是对财产的实际使用权;二是获取财产收益的受益权;三是实施对财产管理的权力;四是对财产的处分的权力。这四种权利各有具体的、丰富的内容,可以形成不同的范围和不同的层次。这四种权利是可以分离的,分别行使或者分别加以组合。在信托关系中委托人所委托的是财产权,至于在其所包含四种权利中,委托的具体内容,委托的范围大小,委托的层次深浅,行使权利的方式,所授的权力和所受的限制,伸缩性很大,可作出多种选择,而这种灵活性,这种选择权,都由委托人来运用。这也就是被称为委托人的财产所有人,有权依照法定的规则,自主地决定其财产运用信托的具体内容、具体方式。